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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,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,使产生在我市广大农村的一些小矛盾、小纠纷,尽早的化解在基层农村。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组织民一庭法官,组成法律志愿者服务队,以“流动课堂”的形式送法律知识下乡,帮助群众学法用法、化解纠纷。这不,今天他们又来到了浚县王庄乡东枣林村。
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王春梅:“现在咱们农村经济发展了,都好多子、多孙,这个孩子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时候,就急于举行结婚仪式,一典礼,最后结婚证也忘领了,甚至,最后才补,在这种情况下,万一出现意外,比如,夫妻离婚,还比如一方出现意外等,这些情况下该怎么办?”
在村委会临时摆设的教室里,法官们围绕与农村有密切相关的《民法通则》、《物权法》、《婚姻法》等有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。在授课过程中,他们以审理涉农案件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为重点,以亲自审理过的真实案件为教材,向村民们详细讲解了,农村家庭中分家析产时应注意的问题,年轻人结婚时不办理结婚证的各种弊端,以及买卖大牲畜时应索要收欠条等,村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。今年69岁的张文礼老人,听了法官的讲的有关年轻人结婚办理结婚证的问题后,连连感叹,自己淅沥糊涂过了这么多年,直到今天才弄明白结婚证在夫妻之间竟然是这么重要。
浚县王庄乡东枣林村村民 张文礼:“原来,我都不知道,领结婚证和不领结婚证的区别,这通过今天一讲了,不领结婚证确实对妇女危害很大,这个领了结婚证,才有你的继承权,你只要是没有结婚证,你就是长到八十,生两个孩子三个孩子,也是没有你的继承权。”
法官们通俗易懂的语言、生动翔实的案例,使法律流动课堂的气氛十分活跃。村民们不时的发问,法官们针对村民们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现场详细解答。两个多小时过去了,村民们仍然依依不舍围着法官,问着他们关心的各种问题。
村民:“是不是有证人就能证明,他在这二年当中去要帐了,如果他没能力还账,是不是再往下,他这个欠条还有效?”
法官:“人证效力不如书证,但是有个人证总比没有好。”
村民:“你说这个欠条不算作废?”
法官:“不算作废,只是你在这二年里没行使你的权力,没有行使你的主张。”
村民们纷纷表示市法院,开展这样的法律流动课堂进行普法宣传,贴近生活、贴近实际、贴近群众,让他们不出家门就能学到法律知识,不请律师就能解决法律难题。据了解,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组成的这支法律志愿者服务队,法律流动课堂,今后还将走进社区、企业,以及更多的农村,进行法制宣传。
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王春梅:“我们市中院法律流动课堂,就我们经常审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,给村民讲一讲,以减少邻里纠纷,促进农村社会稳定,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。”(记者:刘明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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